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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1 第三次长安会议3[2/3页]

  来,一场突然起来的天火,将雒县烧了个大半,如此情况下,刘焉在临终之前,将治所迁到了成都。

  渐渐地,雒县也就这样衰败了下来,刘璋接位之后,也就没有再去管雒县的死活,甚至后来将郡治定在了梓潼县,在益州,经济发达的郡,也就只有广汉郡和蜀郡,成为了郡治之后,人口也就逐渐变得多了起来,再加上之前刘璋任命的梓潼县县令王连是三国当中一个不可多得的能吏。

  而广汉郡当时的太守吴懿又是个武将,故而,吴懿几乎是将整个广汉郡的政务交给王连代他照管,经过那几年的经营,梓潼县也逐渐成为了整个广汉郡的经济中心。

  最高等,也就是成都城,以及未来,金珏将要在阳平关旁边建成的金安城,这两座巨城当中的市集,每个农人想要在里面贩卖农产品,就必须缴纳三文钱的税赋。

  这一点,金珏定死了这两座城池未来五年内市集管理费的标准,并不会做出改变。

  之所以定得如此之高,是因为,金珏知道,成都城里富人多,周围的农人携带各种农产品入城贩卖的话,也能够卖得上价格,故而,他并不会减少这部分收税。

  不过,商人法当中,虽然并没有将货郎列入到商人的范畴,但是,金珏在新法当中对于这个职业做出了非常严格的规定,每一个货郎每年都必须到地方官府,不拘是县府或者郡府报备,验明身份之后,官府办法经营许可证,得到这个许可证的货郎才能继续行商,贩卖商品。

  不仅如此,商人法中还做出规定,即便得到了官府办法的经营许可证,货郎也只能在一个郡内行商,不能越境行商,要想越境的话,必须等到当年的经营许可证过期之后,该货郎自行到其他郡县府衙门再去获得该郡县的经营许可证。

  既然金珏没有将货郎这个职业算到商人的行列当中去,也就是说,他并不想将货郎列入到贱籍当中去,即便是金珏,也将商人列为第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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