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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6 金侯和周瑜1[2/3页]

  ,关键就在于公共财物分配的问题。

  在刘备军控制的区域内事实的屯田政策,是从金珏和曹操那里学来的屯田政策的杂糅体,是混合和向徐州地方世家妥协之后的产物。

  金侯到了海西县之后,除了利用民意诛杀了几个在当地民愤极大的世家、豪族或者富户之后,便没有再做什么出格的事情,而杀鸡儆猴的手法,海西县境内的世家豪强们都看得多,若是让他们用起来,也许比金侯还要纯熟许多也说不定。

  毕竟,那个时候,下邳陈氏一族还没有背叛刘备,故而,刘备也就不想得罪当地的世家太过。

  按照事先约定好的,到地方担任屯田校尉或者屯司马的将领,每一年都必须向屯田中郎将上缴屯田总收成的两成。

  因为有所顾忌或者担心,因此,刘备并没有在境内实施金珏益州境内实施的那种固定比率收成的田赋收取制度,依然采取的是从汉高祖起就开始实施的分成制田赋收取制度。故而,在刘备军控制的郡县所实施的屯田,屯田客们若是使用官府提供的耕牛,就必须在之后收获的时候,向官府缴纳五成田赋,不使用的话,就只需要缴纳四成田赋。

  也就是说,到最后能够留在金侯这个屯田校尉手中的粮食,只有全县屯田田赋收入的两成,到三成。至于其他非屯田粮食收入,屯田校尉或者屯司马都没有分配的权利,全都由当地的县令或者县长收取。

  不过,刘备也听取了刘安和金侯的意见,自从第二次徐州之战结束之后,便免了境内所有百姓身上所背负的丁口税,也就是人头税。

  在这方面,一则,刘备是接受了金珏独霸一方的势力,不适合收取人头税,而应该以保全以及想办法增加境内人口数量为要的观点。

  对此,不仅是刘备,鲁肃,徐庶和王修也都非常认同金珏的这个观点。

  二则,刘备麾下的重臣糜竺出身于东海郡大商人之家,即便没有了人头税,他也会想尽一切办法为刘备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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