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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4章 诛仙风靡,徐乐自残[1/3页]

  陈嫣然,一位富商之女,她最近迷上了《诛仙》,为它茶不思饭不想。

  她以前对徐乐作品是不屑一顾的,认为他的作品都是都是打打杀杀,装逼打脸的类型,不适合她这样的女生观看。

  但是这本《诛仙》是例外!

  这本《诛仙》还是她的好朋友推荐给她的,她起先是不屑一顾的,可是等她真正阅读之后才发现这本书写的真好!

  首先文笔好,景色描写的优美,人物形象突出!

  二是节奏不急不缓,娓娓道来,没有太多的家国之恨,以剧情取胜!

  三对主角的心路历程描写的非常好,对主角的木讷,自卑,倔强都刻画的非常好。

  四感情描写细腻,不输给当世任何小说家。

  五人物出彩,其中陆雪琪出场可是惊艳了她!

  “张小凡和陆雪琪到底会发生什么呢?”

  陈嫣然相信这不但是她的疑问,也是所有《诛仙》迷的疑问!

  毕竟在上次章节最后,陆雪琪已经成功的被张小凡给吸引,她和张小凡之间还会发生什么呢?

  哦,对了,她还喜欢《诛仙》一点就是更新爽快,绝不脱离带水,这一点是其他小说家所不能比拟的。

  在徐乐成为小说家之前,其他小说家,一个月更新一次就不错了,有的甚至是年更。

  徐乐问世之后,以更新猛著称,在同时写两本书的情况之下,还能做到“日更万字”。

  他这样的更新速度,直接带动了整个小说界的内卷,那些年更,月更的小说家,迅速被淘汰。

  读者们的口味已经被徐乐养刁了,你一个月不更新个十来万,还想让我看你的小说,没门。

  其他小说家对徐乐佩服至极,这是一位触手怪,同时也很好奇,他是如何做到日更两万字的?

  读者们对徐乐崇拜无比,徐乐是三星城第一小说家,地榜高手,秀才,他有太多显赫的身份,但他还能严于律己,保持自己的更新节奏,真的很让人钦佩。

  徐乐将“和氏璧”放在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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