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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彩虹迷案——站短[1/3页]

  这天,孙长发早晨刚到院长办公室,就照例进入了贴吧,浏览上面的帖子。

  进入贴吧,他竟意外地发现,从未主动联系过自己的大恩人,上师“苦海”,竟然主动给自己发了一条站内短信。

  他赶紧怀着激动的心情打开那条站短,想不到,苦海发来的是一篇通篇文言的消息,全部内容如下:

  “法之善恶,莫以文也,乃其行焉;刑之本哉,非罚也,乃明罪焉。”

  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将去其所忧,断其后患,唯此方可大事有成。

  余有要务,承顺天道,匡扶正义,委与黄氏涛者于重,却因其子癫狂无托,致久难成行。

  余深明尔乃正义大局之辈,与君儒墨往来几暑,未曾相求一二。

  今实难再谋另路,望尔以余之面,将黄氏癫子永久收容于贵院,恳盼尔能助余谋其所忧、绝其后患,大业方成!

  这篇通篇的文言的站短,先是引用了《罗织经·问罪卷》中的内容,翻译过来,大致内容如下:

  法律的好坏,不在法律条文的本身,而是按照它规定的去执行到位;刑法的根本,不在如何处罚犯罪,而是如何确定犯罪分子的身份。

  老天想要给一个人安排极一个其重要的任务,必然应该消除他所顾虑的东西,了断他所有的牵挂和忧虑,只有这样,才能让这个人了无牵挂地成就一番大事。

  我有一个顺应天道循环,匡扶人间正义的重要的任务。

  本想要交给一个叫黄涛的人去帮我做,不过,因为黄涛有一个疯疯癫癫的孩子,无所寄托,无处安置。

  所以导致这件极其重要的、顺应天道的任务一直没能进入执行阶段。

  我深知你是个深明大义,极重义气的人。

  并且我与你像君子一样儒雅地在网上交流了好几年了,从来未曾央求过你什么。

  现如今,我实在没有别的办法,才想到你,恳请你看在我的薄面之上,将黄涛疯疯癫癫的儿子,永久性地收容进你们的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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